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40号)要求,全国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近期陆续完成2024-2025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核定工作。
作为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高耗能行业,铝冶炼企业年度直接排放量≥2.6万吨CO₂当量的生产企业需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工业领域减排进入新阶段,将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60%以上。
全国铝冶炼重点排放单位区域分布示意图(仅针对已发布省份统计)
1.山东省(11家)
2.云南省(11家)
3.广西壮族自治区(9家)
4.青海省(8家)
5.河南省(7家)
6.贵州省(6家)
7.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6家)
8.重庆市(3家)
9.宁夏回族自治区(3家)
10.陕西省(2家)
11.湖北省(2家)
12.辽宁省(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