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我省2022年度水泥、电解铝、钢铁企业生产用电阶梯电价标准的通知》。因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等7家电解铝生产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均位于13700千瓦时/吨以下,对其进行用电不加价。具体通知如下: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22年度水泥、电解铝、钢铁企业生产用电阶梯电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相关水泥、电解铝、钢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我省水泥、电解铝、钢铁企业2021年度生产电耗核定结果,现将我省水泥、电解铝、钢铁企业2022年度生产用电阶梯电价标准(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来源:青海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