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来了!此地区电解铝停产30%,碳素焙烧工序停产50%以上

发布时间: 2019-10-23 01:38:42 作者:中商碳素

对于年度污染防治目标来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巨大。日前,山西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该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从10月20日12时起由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二级),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主要应急措施包括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有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机动车控制措施、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三项。其中,和铝相关的措施如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 小时;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2)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3)电解铝:停产30%,以电解槽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和产品。
(4)炭素:焙烧工序停产50%以上,以火焰系统计;煅烧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
(5)耐火材料:使用煤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使用非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6)铸造行业:所有涉气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7)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达到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标准,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8)煤炭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9)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0)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1)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协同供热、供气企业实施以热、以气定产。
2、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 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车辆按照吕梁市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