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关于2022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根据公告结果,2022年山东省共认定A级企业69家、B(含B-)级企业29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03家。其中A级炭素企业4家,B级炭素企业13家。详见下图。
该绩效评级结果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开展绩效评级工作最终敲定的。依据《技术指南》及《通知》要求,炭素企业想要获得A级评分又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呢?
炭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
一、能源类型:天然气、集中煤制气(循环流化床煤制气、气流床气化炉、两段式煤制气)
二、污染物治理技术:
1.除尘脱硫:采用湿法脱硫+湿电除尘或半干法/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组合工艺;
2.脱硝工艺:预焙阳极焙烧工序采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电极焙烧烟气采用SCR/SNCR工艺;
3.煅烧烟气脱硝:采用SNCR+SCR工艺或SCR等工艺;
4.有机废气(含沥青烟):釆用燃烧法工艺。
三、排放限值:
PM、SO2、NOX、沥青烟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10mg/m3。
备注:煅烧炉、焙烧炉基准氧含量为15%。
四、无组织排放:
1.车间采取密闭、封闭等措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
2.生产工艺(装置)产尘点采用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
3.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采用密闭或封闭方式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
4.粒状、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等方式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
5.物料装卸、储存、输送过程中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6.环式焙烧炉、石墨化炉采用具有收尘功能的天车;
6.新建企业(2020年(含)后环评验收)石油焦卸料点采用自动卸车机。
五、监测监控水平:
1.SCR/SNCR安装氨逃逸在线监测;
2.重点排污企业石墨化炉工艺烟气等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煅烧炉、焙烧炉工艺烟气等主要污染治理设施接入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主要参数,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3.煅烧炉、焙烧炉投料口和主要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保存六个月以上。
4.具备对全厂视频监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CMES监控、生产设施运行等相关数据集中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