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解铝槽大修渣综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5-08 09:38:10 作者:中商碳素研究院

《关于报请审查电解铝槽大修渣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规范〔2023〕4号)要求,结合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电解铝槽大修渣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联司函〔2024〕9号),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项目代码:2305-500110-04-05-303969)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5月—2025年2月。


三、项目主要产品为石墨化碳制品(包括高纯增碳剂或石墨碎)7.043万吨,副产品碳化硅1.078万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57.05千克标准煤/吨(包括原料用能),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83.98千克标准煤/吨(不包括原料用能),达到《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70—2017)中炭块(石墨质炭块)1级能效等级。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528吨标准煤/万元。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